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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执法监督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9-06-01 08:34: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情况检查的工作部署,自4月中旬开始,我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区近两年来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联合召开动员会,进一步统一与会同志的思想,研究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明确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区人大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农业投入机制,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强化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执法检查顺利进行。

(二)开展学习宣传。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契机,要求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形成学习、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的氛围,提高全社会农业法制意识。要求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带头学法,全面了解执法检查的内容、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和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同时,要求区级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报道,客观反映“三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精心部署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研定执法检查方案,下发《关于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鄞人大办〔200914号文件),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积极配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鄞政办发〔200988号),对涉农部门提出了相关的自查要求。区农办、农林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局和水利局等部门按要求扎实做好自查工作。

(四)突出检查重点。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检查的内容,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对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耕地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情况等四方面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认真查找我区农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认真解决农业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调研督查。为认真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了区农办、区农林局、国土资源分局等涉农部门和部分镇乡(街道),多方面听取意见,了解实际情况。522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相关工委关于执法检查和调研情况的汇报。52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将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发至区政府和涉农部门。下步,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执法检查开展“回头看”,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我区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本情况

(一)建立农业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的情况

从投入情况看,我区依法建立和完善了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采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以及灾害救助等方面扶持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849元,实际增长10.8%;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508元,实际增长9.8%。区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都高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7年,区财政投入“三农”预算15.1568亿元,实际投入“三农”19.5343亿元。 2008年,区财政投入“三农”预算21.1861亿元,实际投入“三农”23.3562亿元。2009年,区财政投入“三农”预算21.2246亿元,其中农林水事务3.3046亿元、农村社会公共事业17.92亿元。同时,我区还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4514万元。2009年计划安排水利建设资金39258万元,全面完成甬新河建设任务,改善鄞东南平原排涝条件;扎实推进皎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大嵩滩涂围塘工程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姚江鄞东南调水工程建设,实现水源供需平衡,改善河网水质;加快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抓好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加强水库山塘维修加固工作,不断提高山区半山区的防洪能力。

从绩效情况看,我区不仅是经济强区,也是农业强区。在近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我区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工作都作了典型介绍,先后荣获全省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粮食生产、生态绿化、土地流转、政策性农业保险、结对帮扶、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土池蟹苗繁育、种猪(AI)中心、容器育苗、观赏鱼养殖等种子种苗工程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粮食生产科技攻关已处于全省甚至全国的领先地位。新型农民扶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百家园建设等创新性工作已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近年来,尽管我区遭受了雨雪冰冻灾害、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但全区上下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科学防御,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灾害损失也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耕地保护情况

我区到去年底耕地保有量55.6468万亩,不低于规划控制数(55.637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29万亩,与规划控制指标持平;标准农田保有面积30.8287万亩,与省厅下达的任务数缺口1.1783万亩, 通过宁波市“山海协作”项目委托衢州代建标准农田15000亩,除完成任务外,尚余3217亩可作为储备用地。标准农田中,都是一等田或二等田,没有三等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用地指标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去年, 区本级共报批各类项目用地总面积656.744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83.4097公顷,农用地557.8884公顷(耕地492.3383公顷),涉及基本农田169.7141公顷。涉及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中的“三补工作”已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同时, 积极开展了表土层剥离试点工作,将新增建设用地的地块耕作层剥离用作复垦项目表土,并通过了省厅的验收。挖掘潜力开展宅基地整理工作, 去年共完成了三个宅基地整理项目。继续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去年共建成标准农田308.99公顷,另有5.55公顷正在建设之中。千方百计落实指标调剂工作,去年从丽水、衢州、金华等地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500亩、复耕指标400亩、折抵指标3500亩,为顺利报批项目用地农转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积极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006年以来,我区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为目标,建设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着力解决农技推广组织体系、人员待遇、专业素质、年龄结构等问题。目前,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基本完成,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畜牧兽医人员,已全部纳入到事业单位管理范围,享受全民事业人员待遇,并已在21个镇乡(街道)建立了农技推广机构。在强化公益性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民营农业科研机构参与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组建跨乡镇的新型专业性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推进社会化服务农技组织的发展。全区现有农业民营科研机构27家,研究内容涉及畜牧、水产、林特、食品加工、生物技术等。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实施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三员”管理。目前全区已聘用9名首席农技推广专家、83名农技指导员和157名责任农技员,基本覆盖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和农民急需的农业技术门类。全区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全部由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权威农技专家担任,农技指导员由区级农技推广机构中年富力强、业务精通的人员担任,基层责任农技员由各镇乡(街道)熟悉当地产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在我区农技人员中已拥有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96人,博士1人,硕士6人。目前,一批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和技术得到示范和推广,广大农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被调动,责任感增强,作风更加务实,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成果的推广贡献率和入户率明显提高。

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管理和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兽医防疫监管队伍素质今年我区又在开展镇乡(街道)规范化畜牧兽医站建设基础上提出了畜牧兽医星级站建设,从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等五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标准,至今已有 5个三星级基层畜牧兽医站和13个二星级基层畜牧兽医站。同时,认真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强化证章标志管理,建立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记录,规范产地检疫,做到有报必检、有检必严。强化屠宰检疫监管,严格把好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三个环节。严厉私屠滥宰行为,规范集中屠宰。另外,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动物(产品)调运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外来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力度,加强农贸市场和动物产品储藏环节的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建立经营台帐,加强对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特别是抓好饲料生产安全,严厉查处饲料生产企业违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从源头上确保畜禽产品安全,净化畜牧业生产投入品市场。

3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着力建设以“绿色”、“无公害”为中心的“平安农业”工程,努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建立和健全自产蔬菜上市证制度。为保证居民放心消费,“鄞州农业信息网”专门开辟了自产蔬菜上市证查询网页,对所有持证农户实现网络统一查询,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直通到村到户。全区22个镇乡(街道)已有311个村建立了上市证制度,5957户农民相继颁发了自产蔬菜和时令瓜果、水产、畜禽上市证,并陆续建立起田间生产档案,涉及农产品面积达35329亩。完善田间和生产档案制度。全区各地都建立了田间档案制度,统一档案格式,统一编印了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等田间生产档案记录本,并分发到相应的农产品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者手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把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体化,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针对农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在镇乡(街道)农贸市场和生产基地集中开展农残检测整治活动。每年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整顿和规范区内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投资260万元建立的区农业与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成为全省技术设备最先进的农产品检测中心。同时为各镇乡(街道)配备了一台农残快速测定仪器和一台冰箱,并专门组织有关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初步建立了区、镇乡(街道)两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步伐。从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着手,重点制定地方名特优产品及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进一步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提高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行农业标准化中的主力军作用,我区蔺草协会和宁波五龙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参与了国家级行业标准制订。到目前,全区已出台了53个农业地方标准。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我区农产品绿色无公害认证不断推进,认证品种逐步向水产品、畜产品认证覆盖,认证级别逐步向绿色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森林食品认证过渡。全区累计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94个、无公害农产品65只,面积26.23万亩;有机食品6家、绿色食品8家。其中“宁波蔺草”、“樟村浙贝”和“邱隘雪菜”获得国家原产地标记保护。

(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情况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从去年开始,启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明确户籍在本区、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纳入低收入帮扶对象;提出了从2008年至2011年,全区低收入农户中逐年有10%20%40%50%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低收入农户的劳动力实现基本就业,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到2011年全区低收入农户中80%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的基本目标。建立“一户一策一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实施增收帮扶、迁址移民、医疗救助、子女就学援助、培训与转移就业“五大行动”,使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去年底,全区529户低收入农户中共有107户脱贫,占总低收入农户数的20.2%

围绕“明职责、强班子、搞开发、惠民众、保开门”原则,重点加强对年自营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82个欠发达村二、三产业项目建设的扶持和公建设施的完善,努力提高欠发达村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同时,初步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救灾、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与福利体系去年全区发放社会救助资金总额超过2亿元。不断开展“慈善救助、帮困结对”和深入落实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去年共有17371户(次)得到了各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慈善救助金额6592万余元;有12797人次受惠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全年共发放生活补助1223.7万元。今年开始,全区又开始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步,均调整到400元。

三、我区《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区在《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农业面临边缘化。由于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在GDP里面已经显得无足轻重,农业生产主体规模偏小,劳动力老龄型、生产经营副业型、农业效益靠天型等问题突出。第二,组织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率低,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获取的净收入在减少,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巩固,农户之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困难。第三,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因素依然不少。近年来,虽然农村还算平稳,但一些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和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各类隐患有待破解,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第四,部分镇乡(街道)对“三农”的投入相对欠缺,工作不平衡现象依然明显。尤其是镇乡(街道)农技队伍年龄老化、缺编现象严重,今后三年内,随着部分基层农技人员陆续到达退休年龄,人员断层问题将更加突出。第五,农用设施陈旧老化、被盗现象严重。我区一些地方的农田沟渠老化,灌溉较为困难,影响了农业生产;农用设施被盗现象存在,电动机、水泵、农用电力设施等被盗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山坳田因未通机耕路,机械耕作困难,生产成本增加,出现农田弃耕抛荒现象。第六,有些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还不强。个别涉农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老方法、老套路,进取精神减退、创新意识弱化。

针对上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下列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要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农业对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放松。继续加大《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要把农业法律法规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农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农业基础地位思想,带头依法办事。抓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机制,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农业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关于“三个新增用于农村”(即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的要求,建立正常稳定的农业投入机制,确保农业资金预算支出的稳定增长。逐步增加支持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技术推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农村道路建设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对农技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建议理顺农业生产设施管理体制,将村级农用电设施划归供电部门统一管理。

(三)加强农技队伍建设,完善农技推广和动物防疫工作体系

要加强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人员,解决基层农技人员“断层”现象。树立责任意识,将农技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技术推广活动,可采取政府定购方式实行有偿服务。要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技推广体系、动物防疫工作体系。招录一定比例农技专业的“村官”,以充实农村基层农技人员,提高农村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

(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要完善现行的农业补贴政策,尽量扩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和农业与农村的特点,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扶持力度,更好地为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

在具体政策上,要多考虑农民利益。如在生态公益林补偿与补贴制度上,《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标准为每年每亩17元,我区在省市基础上每亩提高到了22元(其中4元为管理费用,农民实际补贴18元)。建议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并将公益林的管理费用在政府预算中加以列支,不在补偿金中提取。

(五)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耕地保护

坚持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念,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保护耕地。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力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严肃处理土地违法事件。完善健全公开透明的征地制度,让农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完善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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