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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决议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10-10 16:21: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

2011927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6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鄞州”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中央及省、市、区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决策,对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课题。为保障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积极推进“三城三区”战略部署和“法治鄞州”建设进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决定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区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中心,着力加强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要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重点,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和任期考试制度,切实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不懈抓好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广泛开展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着力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力。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丰富载体,着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创新载体,加强平台、阵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新领域。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着力构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把法治文化引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继续加强传媒法制栏目建设,切实抓好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的法制专栏建设,努力拓展新媒体法制宣传平台,建立并办好普法专业网站,增加信息交流与对外开放度,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继续加强农村法制学校、法制辅导站建设,加大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力度,建成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法治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本区实际,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的形式和内涵,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之中,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普治并举,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围绕“法治鄞州”建设,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机制,着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区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及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要根据《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目标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协作部门,明确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机制,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齐抓共管机制,法制宣传教育主体和客体互动机制,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实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公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落实责任,着力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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