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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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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执法监督
关于对2013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项目预算绩效的评议意见

2014-09-28 12:26: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鄞人大〔201222)、《专项工作评议办法》(鄞人大〔201427)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局组织实施的2013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了评价报告。8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对该项目的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你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报及相关情况说明,召开了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9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期间,在听取区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评议工作组调查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小组审议发言的基础上,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目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评议结果在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调查和评议情况,现提出如下评议工作意见:

你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从目标完成情况看,该项目设立了10个绩效指标,总体完成率为83.33%,其中农家书屋借阅人次完成目标的66.6%,《鄞地九歌》巡回演出完成50%,其余8项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从项目实施效益看,构建了鄞州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3年我区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从资金使用情况看,预算安排3126.25万元,实际支出2692.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1%。但该项目也存在公共文化服务贴近群众需求不够、项目产出效益不高、目标设置和完成情况差距较大等问题。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占36%,“比较满意”占44%,“基本满意”占16%,“不满意”占4%。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调整优化政策导向。广泛听取群众需求和呼声,将目标受益群体纳入并参与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合理调整和优化公共文化的服务方向和扶持结构,真正使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加强管理引导。针对相关设施的闲置、空置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重视项目后续管理投入,加强培训和维护。建立健全后续配套管理措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测算制定绩效目标,积极改进管理措施,不断提升项目的社会效益。针对部分支出缺少相关依据问题,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支出审核程序,跟踪评估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希望你局认真对待上述评议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务求整改落实。要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持续改进完善,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转变理财观念,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整改情况于20141120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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