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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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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决议决定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01-31 08:45: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2015131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自强主任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质量新鄞州、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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