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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5-08-04 12:37: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敏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区政府所属45个部门(单位)共受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各类建议237件,所有建议均已在69规定期限内办复,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6.6%,不满意件仅8件。对此,会议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会议指出,当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承办单位的角色定位把握不准,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有些承办单位对自己在办理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把握不够到位,仍然从本单位、小集体的立场出发来开展办理工作,而不是从代表区人民政府的高度去看待办理工作,缺少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不够,存在推脱责任的情况。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难度较大的建议时,不耐心听取代表意见,不主动去协调相关部门想办法解决,不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做好参谋,而是在思想上先入为主,强调自身困难和客观因素,把责任一推了之,使一些建议的办理效果很差,代表对此反映强烈。

(二)不少协办单位“协而不办”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承办单位对本单位主办的建议比较重视,对协办的建议不够重视,对协办工作敷衍了事,使办理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办理效果大打折扣。有的协办单位收到建议后,没有主动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只提供一份协办意见给主办单位就草草了事,没有积极为办好建议出谋划策。有的协办单位的协办意见旨在撇清责任、敷衍了事,只从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作解释说明,缺乏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办理程序不到位情况仍然存在。一些承办单位仍然对办理程序上的一些关键环节把关不严,没有邀请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参与面商,没有将答复件寄送镇乡(街道)人大、答复件类别标记不准确、抄送单位错误、建议提案不分等问题依然存在。据统计,有10个承办单位12件建议在与代表面商答复时没有联系通知镇乡(街道)人大负责人;有7件建议的答复件,镇乡(街道)人大没有收到;答复件也存在不少错漏,比较典型的如:有的答复件中将建议当作提案答复,将建议写成了提案,称代表为委员;有的答复件类别标记明显错误,有的没有抄送代表所在的镇乡(街道)人大,等等。

(四)建议解决率不高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承办单位“重办理、轻落实”、建议解决率不高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重公关,轻实效”,片面地追求代表满意率,重视做代表的思想工作,表面功夫做得多,实际落实抓得少。有的承办单位在面商答复时,总是强调政策法规和作解释说明,真正给出解决时间表比较少,能够真正落地的措施和办法比较少。有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避重就轻,故意回避矛盾,不是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而是大篇幅地汇报本单位开展的工作情况,“答复意见书”变成了“工作报告”。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办理合力。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站在代表区人民政府办理建议的高度来推进办理工作,不推脱责任,不敷衍了事,努力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办理效果。尤其是在办理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的建议时,主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研究,协商办理,做到工作上不因业务交叉而互相推诿,不因意见分歧而互相扯皮。对综合性的、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要建立专题请示汇报制度,承办单位要将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部门意见一并向区政府专题请示汇报,使区政府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破解部门职能交叉、代表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疑难问题,从而提高综合性建议办理质量。

(二)要进一步加强跟踪办理,有效提高建议解决率。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贯穿全年甚至多年的工作,面商答复不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终点,而是推进下阶段办理工作的起点。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跟踪办理,抓紧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建议的解决落实。对于A类建议,要总结回顾,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对于B类建议,要进一步抓好跟踪办理,尤其是一些有明确承诺事项和落实时间的建议,要在承诺的期限内落实到位并向代表反馈落实情况;对于C类建议,要进一步做好研究分析,真实客观作出判断后给予答复。尤其是代表多年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动做好区政府的参谋;短时间内确实难以解决的,要把原因向代表说明、说透,让代表信服,取得代表理解。同时,承办单位要在后续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向代表反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代表沟通协商,争取代表的支持。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不断增强办理实效。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在采取视察督办、通报督办等督查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尤其要深入开展好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办理大户和工作进度较慢的承办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办理不力、代表反映问题较多的承办单位,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扣分的要严格扣分,使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代表约见承办部门负责人”等活动,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对待上述审议意见,抓紧落实相应的措施,并将办理情况于2015108日前书面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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